关于校团委评优(优秀班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支部)的通 知
各团支部:
校团委17年度“先进团支部”、 “优秀团干”、“优秀团员”的评选表彰工作已经展开,为使评选表彰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团支部按照评优比例及条件,组织召开团员大会评选“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经辅导员审核后,符合条件的,由支部到团委领取申报表,并由推选人员填写,团支部书记签署支部意见后上报团委(意见应表明出席团员大会应到人数,实到人数,投票情况等);
2、“先进团支部”的评选,由各支部按照评选条件,进行自查,符合条件的到团委领取申报表,填写后上报团委;
3、团委对上报个人、集体进行审查。在审查期间,团委征求学生处、教务处等相关部门的意见后,将上报人员情况向全体团员公示,公示时间一周,综合各方面意见,确定最终结果;
4、校团委将审查结果报党总支审批,给予张榜公布,并上报上级团组织。
5、各支部将推选名单及材料于4月22日前上报校团委,逾期按自动弃权处理。
东区联系人:程李庆老师(301室) 封攀老师(308室)
西区联系人:宋柳青老师(219室) 李正泽老师(321室)
注:本次评选必须严格按照评优条件进行推选,并结合本年3月份青年志愿者活动情况进行。
校团委
二〇一八年四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