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根据教育部及省教育厅要求,经我校与省新华社联系,现将我校毕业生图像采集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拍摄时间:2011年5月23日上午9:00---12:00。
二、拍摄地点:西区二楼报告厅
三、拍摄顺序安排:
9:00---10:00 商务英语班 23人
市场营销班 27人
网络技术班 8人
电子商务班 42人
物业管理一班 36人
物业管理二班 36人
10:00---11:00 机电一体化技术一班 50人
机电一体化技术二班 50人
机电一体化技术三班 50人
11:00---1200 数控技术一班 32人
数控技术二班 32人
模具设计与制造一班 36人
模具设计与制造一班 36人
医科大学学生 50人
成人10级学生 62人
四、拍摄要求:
(1)各班级必须按时间节点由辅导员带队,学生按学号排队有序拍摄,不得延误。
(2)每个学生必须衣冠整齐,男生不得留长发,女生不得带耳环及项链等物。
(3)每个人都要在辅导员处登记,并交身份证复印件一张,拍摄费用每人15元交辅导处。
(4)拍摄完45天后每个学生自己上必需上网核对本人信息,查对本人身份证号是否与图片上的信息一致。接教育部通知,今年毕业生毕业证与照片连不上的,一律不予上网,因此每个学生必须查清本人身份证是否正确,如身份证号与入学时的不一致有变化,必须开具当地公安局证明,再加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交到教务处,否则毕业证不予上网。
二〇一一年五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