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各同学:
近期,各种寒假工招聘广告在校园内到处张贴,影响了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为满足部分学生寒假时间到企业工作的需要,同时也为同学们提供锻炼、实习的机会及解决家庭经济困境,经研究决定:招生就业处是学校安排学生就业、实习(含假期)对外联系的唯一指定部门,其它部门或个人无权组织学生外出打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生寒假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任军锋(招生就业处副处长)
成 员:白晓浩 赵红玉
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103室,电话:85206353
二、主要职责:
1、招生就业处全权负责组织、牵头、管理学生寒假外出工作。
2、负责考察落实学生假期工作单位,并保障企业给学生的利益不受损害。
3、统一组织学生安全乘车,按时到达工作单位和返回学校;
4、负责与用工单位沟通、协调处理学生打工期间日常生活、工作所涉及的有关问题。
5、负责调查其它部门和个人利用学校名义或组织我校学生外出工作,一经查实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给予其纪律处分,必要时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6、招生就业处优先安排品学优良、家庭困难学生。
三、时间安排:
1、
高职统招学生于12月13日前到招生就业处103室自愿报名,需交意外保险30元(以便确定人数、确认单位);12月25日前,预交路费200元(多退少补)。
2、工作地点:苏州、上海等地区。单位类型:电子、机械等。
3、待遇:包吃住、总收入一般在2500元以上/月(具体收入视个人具体、用工单位及工作时间不同而有差距)。
4、出发、返回时间:元月2日~5日购买火车票,元月11日(考试结束后)乘火车前往工作地;2月14日(开学前)统一购票返回。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