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班级: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43号)、《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市政发〔2015〕29号)文件要求,一次性求职补贴调整为求职创业补贴。为了做好求职创业补贴工作,现就我校2016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工作通知如下:
一、学校成立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工作领导小组:
主管校长任组长,校长助理任副组长,成员由学保处副处长、招生就业处副处长、就业干事以及班主任构成。
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103办公室。
联系人:赵老师 ,电话:85206353。
学校监督举报电话:85615858
二、申请范围和标准:
毕业年度内,其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身患残疾、本人有就业意愿并积极求职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以及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补贴标准为每人1000元。“家庭”指直系亲属或本人享受低保。
三、申请材料:
求职创业补贴按照“自愿申请、公开公正、分级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申办发放。申请材料包括:
(一)、毕业生个人申请材料包括:
1、《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见附件2。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按申请对象类型的不同需提供以下材料,若出现类型重复时,优先以“享受过国家助学贷款”来申请。
(1)、低保家庭:①、县级或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高校毕业生所在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其中必须包含被批准享受低保的最新起始时间)见附件1;②、户口本复印件。若因父母双亡等原因产生供养关系转移的情况,需由当地相关机构出具的关系证明。
(2)、身患残疾:户口所在地县级及县级以上残联出具的残疾证明或本人残疾证。
(3)、享受过国家助学贷款:由学校出具“享受过国家助学贷款花名册”2份并加盖公章(在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下载)。
4、个人银行账户等;
(二)、学校申请材料
(1)《普通高等学校求职创业补贴受理初审表》一式2份 。
(2)公示文件一式2份(公示文件内容包括公示时间和公示名单)。
(3)《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人员花名册》一式2份,需在备注注明享受的条件。
(4)高校基本账户复印件。
四、时间安排
1、申请受理:2016年3月7日~3月25日;
2、初审时间:2016年3月28日~31日;
3、公示时间:2016年4月5日~4月10日;
4、上报时间:2016年4月15日前将相关材料及电子版报送至西安市人才服务中心;
5、发放时间:2016年7月10日毕业生离校前。
五、注意事项;
1、《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内容完整、信息正确、字迹清晰,“院系审查意见”一栏,经办人、负责人、院系盖章等必须完整;
2、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毕业生出具的低保证明:
①须注明学生与低保证户主的关系(若“低保证明”及“低保证”中无法体现学生与低保户主的直系血缘关系,则需提供户口本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件,或由当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关系);
②须体现该家庭被批准享受低保的最新起始时间;
③须体现该家庭该学生2016年毕业年度仍在享受低保待遇;
④落款章子必须为县(区)级或县(区)级以上民政局的章子;
3、身患残疾的毕业生 :须提供县一级以上残联核发的残疾证;
4、本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复印清晰)
5、本人银行卡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并手写卡号、开户行、身份证号和有效联系方式。
六、工作要求。
1、各有关部门、各班级要高度重视,扎实做好补贴发放工作,不得将不符合条件的人员纳入发放范围。
2、学校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对相关举报投诉,对经查实虚报冒领求职补贴的毕业生,责令退回补贴资金,并将不良记录记入本人学籍档案。
3、毕业生家庭所在地民政部门、有关部门出具虚假证明,骗取、套取补贴资金的,人社部门对有关责任人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附件1:高校毕业生所在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明
附件2: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
陕西航天职工大学
招生就业处 学保处
2016年2月21日
附件1
高校毕业生所在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证 明
高校毕业生基本信息
姓名 性别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
毕业院校
院系 专业 学号
享受低保家庭成员信息
姓名 与毕业生关系 性别 身份证号
家庭所在县(区)级或县(区)级以上民政部门意见
经核实,该生家庭目前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最新起止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经办人(签字):
民政部门(公章):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备注:本表需如实填写,相关部门签章后,原件有效(复印件或传真件均无效)。
附件2
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
本人
姓名 曾用名 出生年月 性别 民族
籍贯 现家庭住址
就读高校 所学专业
入学年月 应毕业年月 填写本表时间
本人家庭享受低保最新起始时间 是否愿意就业 目前是
否签约
本人身份证号码 本人手机号码
本人开户银行
本人银行账号
申请一次性求职补贴的理由
是否提供右侧所列证明材料(填“是”或“否”) 1、本人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
2、本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学生所在院系审查意见
业务经办人:
年 月 日
部门负责人:
年 月 日 (院系盖章)
高校就业主管部门审查意见
业务经办人:
年 月 日
部门负责人:
年 月 日 (高校就业主管 部门盖章)
说 明 1、本表中的“本人姓名”、“曾用名”和审查人员姓名均须本人亲笔签名,其他内容可手写,也可打印。
2、政府主管部门抽查补贴发放情况时,请申请人如实反映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