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班级: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43号)的文件精神,对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毕业年度内毕业生给予一次性求职补贴,结合学校实际工作,现就2014届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工作通知如下:
一、学校成立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发放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巨明庆
副组长:周尊京
成员:李岭 任军锋 赵红玉 李娜 赵乐 郭晓丽
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103办公室。赵老师 电话:85206353
监督举报电话:85615858
二、补贴对象和标准。
学籍在
陕西航天职工大学的2014届
高职统招学生、其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本人有就业意愿并积极求职的毕业生,可享受一次性求职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1000元。
三、毕业生个人申请材料。
一次性求职补贴按照“自愿申请、公开公正、分级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申办发放。我校毕业生个人申请材料包括:
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请表(样表见附件1)、县级或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高校毕业生所在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其中应包含被批准享受低保的最新起始时间)、本人身份证件复印件、个人银行账户等。
四、2014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的发放。2014届毕业生的一次性求职补贴采取“先垫后补”的发放办法。学校于2014年2月18日~3月25日前完成补贴申请的受理(超过规定时间的,不予办理)。3月26日~31日初审。4月1日~4月5日公示。2014年4月6号到15号将2014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的初审、发放材料报人社部门审核;由学校先行垫付资金,于7月10日毕业生离校前向其统一发放一次性求职补贴。
五、工作要求。
1、各有关部门、各班级要高度重视,明确任务分工,加强协调配合,扎实做好补贴发放工作。
2、学校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对相关举报投诉,对经查实虚报冒领求职补贴的毕业生,责令退回补贴资金,并将不良记录记入本人学籍档案。
3、保证资金安全,严格执行政策规定,不得将不符合条件的人员纳入发放范围。
4、毕业生家庭所在地民政部门、有关部门出具虚假证明,骗取、套取补贴资金的,人社部门对有关责任人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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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请表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