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了维护学校辅助教学室的正常教学秩序,加强内部管理,依据《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第六研究院培训中心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培办〔2006〕15号),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规则适用于
陕西航天职工大学、培训中心、西安航天红光技工学校教务处及相关部门。
第三条 本规则所称辅助教学室是指学校进行教学,培训活动使用的多媒体教室和计算机房的简称。
第四条 辅助教学室管理的原则:
(一)统一使用,安全保洁;
(二)爱护设施,按规操作。
第五条 学校教务处是辅助教学室的职能管理部门,其职责:
(一)负责统一安排辅助教学室的使用;
(二)负责辅助教学室和室内设施的完好维护、清洁;
(三)负责安全、爱护设施、课堂纪律的宣传教育、指导教学设备的操作。
第六条 使用辅助教学室部门的职责:
(一)使用辅助教学室须事先提出书面申请;
(二)遵守课堂纪律,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三)爱护室内公共设施,保持室内卫生。
第七条 辅助教学室管理的工作流程。包括提出申请、安排使用、课前准备、课堂纪律、课后检查以及工作考核。
第八条 提出申请。因教学、培训、开会、外租等原因需使用辅助教学室,应提前三天向教务处提交书面申请(见附件1),说明使用日期、天数及课时量。
第九条 安排使用。教务处负责统一安排辅助教学室的使用。教务处收到有关部门申请后,在保障辅助教学室设施完好的条件下,作出计划安排,并提前一天通知申请部门做好准备。
第十条 课前准备。教务处管理人员应提前15分钟打开教室门,任课教师或相关人员须在课前5分钟到达教室。教务处管理人员配合任课教师检查和开启服务器或投影机,如出现故障及时排除。
第十一条 课堂纪律。上课期间,教务处管理人员应配合任课教师管理课堂纪律。要求如下:
(一)非教学有关人员禁止进入教室;
(二)课堂内不准大声喧哗,不准打闹;
(三)室内禁止吸烟,吃食物,禁止在办公用品及墙壁等上乱涂刻画;
(四)严禁随意拆卸计算机配件或改动仪器仪表连接线,不准擅自更改计算机设置或私设密码,造成损失要承担经济赔偿;
(五)为防止计算机病毒的传播,严禁携带光盘、软盘、U盘进入机房,对未经杀毒的外接存储器,严禁插入多媒体电脑内使用;
(六)严禁私自安装、卸载、修改计算机程序,使用多媒体的不得自行在计算机上安装和卸载系统软件,需要时,可提出申请,由教务派人安装。严禁玩游戏,上网聊天,登录不健康网站;
(七)上机出现异常现象,学生应向管理人员报告,以便及时处理。
第十二条 课后检查:
(一)操作结束后,任课教师提醒学生按操作程序关闭电源,整理计算机或多媒体设备及附件。任课教师负责填写《辅助教学室使用情况登记表》(见附件2)交管理人员。
(二)任课教师协助管理人员检查设备,切断电源,关好窗户,电灯,关闭教室门。
第十三条 工作考核。教务处对管理人员的教学工作配合、服务态度和设施管理质量实行考核,考核方法以任课教师或同学的评价为主要依据。对工作一贯表现好的给予一定的奖励,造成不利影响的,按《
陕西航天职工大学教学事故处理办法》(职教〔2006〕63号)的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四条 本规则由学校教务处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规则从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十六条 本规则组成附件:
附件1:辅助教学室使用申请表。
附件2:辅助教学室使用情况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