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教风、学风建设和教学信息反馈过程的管理,建立有效的教学质量监控机制和通畅的教学信息反馈网络,维护良好的教学秩序,根据国务院《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
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国发〔2002〕16号)和《
陕西航天职工大学教学管理工作实施细则》(职教〔2007〕25号)等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教务处各系部。
第三条 教学检查是指依据一定的教学管理目标与教学规范要求,对具体的教学情况和教学效果进行相应的考察,鉴定和评价其教学目标的实现情况,以便采取相应的措施更好地改进教学的管理活动。
第四条 教学检查的方法、形式灵活多样、不拘一格。它既可以是通过笔试、口试、实验操作等形式,也可以是座谈、汇报、实地观察等形式,还可以通过查询资料记录、综合评论等形式;既可以以全面、定期的教学检查形式出现,进行平时检查、期中检查和期末检查,也可以以随时抽查的教学检查形式出现。
第二章 教学检查的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五条 学校成立校级教学检查领导小组,由主管教学的副校长任组长、教务处处长任副组长,教务处有关人员和各系部主任等为主要成员,根据检查工作的需要可抽调有关部门的其他人员参加。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务处,每次检查由教务处具体安排实施。
第六条 各系部成立由系部主任为组长,教务员以及其他相关教师等人员为成员的系部教学检查小组。系部教学检查小组根据学校教学检查小组的要求,配合学校教学检查小组拟定本系部的教学检查计划,做好本系部的教学检查工作,并将系部的教学检查结果以书面形式向学校的教学检查小组汇报。
第七条 教学检查的归口管理部门是教务处,具体负责制定教学检查计划、安排实施、整改及总结汇报工作。
第三章 教学检查的形式与内容
第八条 教学检查主要有期初教学检查、期中教学检查、期末教学检查等。
第九条 期初教学检查
期初教学检查是对学期初教学准备和开始工作的全面检查。主管教学的副校长、教务处长、系部主任及有关人员组成检查小组,于每学期开学前2天,检查开学准备工作情况,现场解决存在的困难与问题。开学后第一周检查教室安排、教材到位情况、教学安排和实践环节落实情况、教学文件制定情况、学生注册率、到课率以及其它教学支持服务情况。具体要求如下:
1、期初教学检查由教务处负责,系部主任配合。检查任课教师的教学准备情况,包括教学大纲、授课计划(含实习实训计划)和近两周教案的完成情况,以及其他教学软硬件的准备情况。对系部有关要求的,应尽快整改按要求完成,并填写《期初教学情况检查表》(附表1)。
2、 检查课程安排、上课时间、上课地点、教材到位的落实情况,如有临时变动需通知相关教师和学生。
3、各系部及辅导员将开课第一天的学生到课情况统计汇总,填写《到课情况统计表》(附表2)于当日报教务处。
4、教务处对开学初教学检查情况进行总结并向学校教学检查小组汇报。
第十条 期中教学检查
期中教学检查是对教学工作执行情况和教学目标完成情况的全面检查。期中教学工作检查时间一般安排在每学期的第9周至11周,各系部负责做好自查工作。
期中检查的方式主要有:课堂听课和实验现场检查;学生座谈会;问卷调查;听取相关的工作汇报;抽查教学环节的有关资料等。系部的检查项目有任课教师的教学文件、学生学风、教师教风、教学运行情况。
1、教学文件
各系部要组织专人对照有关要求,对任课教师的教案、教学大纲、授课计划、实验(实训)任务(计划)书进行认真检查,保证教学资料完整性和规范性。
2系部学风
检查内容包括当前学生学习风气,学生上课出勤率、参加答疑比例、作业质量数量、参加课外科技活动情况等。各系部组织教师进行评学活动,填报《任课教师对任课班级学生学习评议表》(附表3)。各系部和教学督导人员组织召开教师座谈会(可邀请部分学生代表系部了解学生学习情况),会后填写《教师座谈会记录表》(附表4),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班级所在系和教务处,以制定解决方案,及时解决。
3、教师教风
检查内容为当前教师教学的基本状况。包括师德师风、上课准时情况、对教学组织、教学思路、教学方法、教学效果,辅导答疑、作业批改以及学生对教学的需求情况等。检查方式为召开学生座谈会和搜集教学信息员反馈信息。各系部和教学督导人员组织召开学生座谈会(可邀请教师代表参加),了解教师教学的基本状况,解答学生提出的问题。会后填写《学生座谈会记录表》(附表5),系部并将信息员反映意见及学生座谈会反映意见及时反馈有关系部和任课教师,以改进教学。
4、教学运行情况
检查内容包括教师日常教学工作质量状况;教师执行教学进度情况;各种类型课程的各教学环节(备课系部、作业、答疑、实验、课程设计、实习、毕业设计、毕业论文等)的进展情况;教学研究与教学改革、日常教学检查听课制度及实施情况;青年教师培养计划及实施情况;教学档案的建立与管理情况。检查方式为教师自查填报《教学检查教师自查表》(附表6),系部组织复核,由各系部填写《教学检查记录表》(附表7)存档并及时报教务处,由教务处对全校的期中教学检查情况进行确认检查,并以书面形式全面总结向学校教学检查小组汇报。
第十一条 期末教学检查
期末教学检查工作一般安排在每学期的最后3周,由教务处负责组织实施。期末教学检查项目的重点为教学运行与完成情况及效果。检查方式以各系部自查为主,教务处根据具体情况组织抽查。根据检查结果由系部填写《教学检查记录表》(附表7)存档,协助教务处检查统计本学期各项教学文件、表格的填写与完成情况、整理归档情况;各门课程教学任务的完成情况;试卷和考风考纪情况;期中教学检查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含在教学总结中);下学期开课、任课、排课准备情况,教师授课任务布置情况等等,统计后填写《学期教学工作完成情况检查总结表》(附表8)存档。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二条 本办法组成附件:
附件1:
陕西航天职工大学 学年 学期期初教学情况检查表
附件2:
陕西航天职工大学 学年 学期开课第一天到课情况统计表
附件3:
陕西航天职工大学任课教师授课班级学生学习评议表
附件4:
陕西航天职工大学教师座谈会记录表
附件5:
陕西航天职工大学学生座谈会记录单
附件6:
陕西航天职工大学期中教学检查教师自查表
附件7:
陕西航天职工大学 学年 学期教学检查记录表
附件8:
陕西航天职工大学 学年 学期教学工作完成情况检查总结表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