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学校规章制度管理的要求,依据
高职/
中职院校对技能人才培养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校内实训中心机械加工类工种教学培训。
第三条 实训是培养学生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适应经济发展需要的应用型高级人才的重要实践性教学环节。为了确保实训教学的正常运行,维护良好的实训教学秩序,不断提高教学质量,深化教学改革,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加速教学管理科学化与规范化进程,特制定本实训教学管理办法。
第四条 实训教学是学校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重要教学环节;是学生获得基本技能训练、职业技术培训的重要实践课堂。实训教学工作要遵循
职业教育规律,结合学校特点,不断吸收当代教学和科学技术的新成果,更新优化实训教学内容和结构,减少盲目性,增加适应性,建立科学、先进的实训课程教学体系。
第五条 实训教学工作管理,要有利于学生有个性的全面发展;有利于教师创造性工作;有利于各类教育的沟通,积极采用先进的教学管理方法,利用现代管理手段,可实现规范化、科学化、标准化的教学管理。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六条 全校的实训教学工作在主管校长的统一领导下,实行“实训中心、教研班组两级管理,以教研组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下设实训教务办公室、机加教研组、综合教研组、经营保障组。
第七条 机加教研组承担车工、数控车、数控铣、加工中心实训教学;综合教研组承担钳工、焊工、磨工、铣工、线切割实训教学;经营保障组负责实训教学的设备维护、基础设施、用电、材料准备等教学后勤服务保障工作。
第八条 主管校长全面负责实训教学工作,实训中心领导负责实训教学方案的策划与管理,实训教务办公室负责总体实训教学进度的编排和教学任务的组织和布置,各教研组负责实训教学计划、大纲的制定并安排教师落实教学任务,实训教师负责实训课程(工种)教学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 实训教学任务
第九条 实训教学项目包括普通车工、数控车工、普通铣工、数控铣工、加工中心、钳工、焊工、线切割以及磨工等实训工种。
第十条 实训教学工作要求:
(一)实训教学必须依据实训方案,制定实训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结合理论知识与企业需求确定实训内容,保证良好的实训环境、师资、教材,有效控制实训教学的过程,严格考核制度,确保实训教学目标的实现。
(二)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各类实训教学任务,在加工原理、加工方法等实训教学方面力争结合生产实践;在职业培训、技能训练等方面,力争创造与实际工作等同的环境,使学生在实训过程中得到企业工作氛围的模拟训练。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培养学生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利用实训教学环境,独立操作、反复训练,培养学生的实际操作技能和独立工作的能力。
(三) 了解掌握国内外实训教学工作的新成果、新理念和发展动态,探索实训教学的新思路、新方法,更新实训内容,改革教学方法,建立完整、规范、科学的实训课程教学体系,不断提高实训教学水平。
第四章 实训教学流程
第十一条 实训教学日常管理工作流程(一) 根据每学期学校制定的教学计划,实训教务办公室编制教学安排及教学进度表,下发教研组。
(二) 教研组依据实训教学安排及教学进度表,组织编写本组实训班级教学大纲及教学计划、材料计划,报审。
(三) 实训教务办公室审批后下发各班组。
(四) 材料计划单由教务员交库管查库核查后,填写申购单,审批后交经营保障组采购,并按时间节点准备材料。
(五) 教师课前准备:备课、材料领用,设备调试、现场准备。
(六) 教师授课:落实教学五个环节(理论知识讲授、示范操作、巡回指导、成绩评判、课后总结)。
(七) 教研组长教学检查;教务办公室检查,主管领导抽查。
(八) 根据日常教学检查实施教学评估,完成月教学考核。
(九) 实训结束,成绩分析、汇总上报。
(十) 学期教学资料归档:教学大纲计划、教学检查、教案、成绩单等。
第十二条 实训教学计划的制定、审批、执行流程
(一)教务办公室根据学校教学总体安排,结合实训中心实训设备、场地情况,编制每学期实训班级教学安排及教学进度表。
(二)各教研组根据所承担的教学任务,编制各工种的教学大纲、教学计划、课题材料计划(注明:课题名称、用料时间、材料规格及数量等),报教务办公室,经主管领导审批,备案。
(三)经审批后,由教务办公室下发各教研组实施教学准备。
(四)各教研组按下发的教学大纲、教学计划,组织实施教学工作,各授课教师依据计划授课,不得随意变动。
第十三条 实训材料的采购、领用流程
(一)由各教研组根据教学进度表及课题计划表,分班编制材料实训材料计划单。
(二)材料计划单由教务员交库管查库核查后,填写申购单。
(三)申购单交由部门领导审批,金额3000元以上由主管校领导审批。
(四)申购单审批后交采购员按期完成采购,办理入库(经营组按期准备材料)。
(五)库房管理员依据班级实训材料计划发放材料,领料人办理相关手续,计划外材料领用采用“一事一批”。
(六)“一事一批”审批流程:领用人申请→教研组长审批→部门领导审批。
第五章 实训教学过程管理
第十四条 实训教学指导文件管理
(一) 实训方案。根据学校(教务)教学计划,实训中心
确立每届学生(
高职/技校)实训方案,确定各专业学生的实训工种、实训要求、实训目标、实训周期以及实训方式等内容。
(二) 实训教学进度表。根据每届学生(
高职/技校)实
训方案,编写每学期实训教学总进度安排表(包含各类技术竞赛、培训活动的安排)。
(三) 各工种实训必须有完善的《实训教学大纲》,每学
年第一学期各工种应按照每届学生实训方案,由教研组负责完成实训大纲的编写,组长审查签字;上交实训教务办公室,再由教务报教学主管审查同意后存档备案。实训大纲一式两份,实训教务及教研组各一份。
(四) 实训计划。各工种实训都应根据实训大纲的要求和
实训场所的条件制订具体的实训计划,每学期由各教研组组织实训教师完成。经组长审查签字,报实训教务经教学主管批准后执行。实训计划一式两份,实训教务及教研组各一份。
第十五条 实训教学前期准备工作
(一) 实训教学前确定实训学生考勤表。
(二) 根据学期的教学安排准备实训教学日志。
(三) 策划实训安全教育培训及考核安排。
(四) 各班组根据学期教学安排确定实训材料计划
(五) 实训材料计划审批后,由实训教务办公室转交采购
人员,按照计划节点提前完成采购工作。
(六) 按照材料计划单提前完成下料工作。
(七) 实训教师根据教学计划,认真备课,准备好教学的
图纸、工具、材料等各项资料,并提前编写好1~2周的实训教案。
第十六条 实训教学组织实施
(一) 实训第一天教务办公室统一做实训总动员,各位实
训教师须提前做好学生入场的各项教学准备。
(二) 学生到实训区域后,实训教师首先完成学生分组、
本工种安全教育培训、宣贯实训相关规章制度等内容。
(三) 安全教育完成,按照实训计划认真完成实训教学
任务。
第十七条 实训成绩管理
(一)实训成绩的构成
1.实训考核、成绩分布必须按照各工种实训大纲执行。
2.学生实训成绩由实训表现、加工工艺理论、实际操作能力、实训工件质量、实训总结等项目的考核成绩汇总而成。各项成绩按等级换算成百分制成绩汇总计算而成。
3.学生实训表现占实习成绩的20%;加工工艺理论、实际操作能力占实习成绩的40%;实训工件质量占实习成绩的30%;实训总结占实习成绩的10%。
(二)实训成绩评定办法
1.学生实训期间的日常实训考核,建立考核机制,由实训教师根据课题要求评定实训成绩,填写实训中心统一格式的《实训课题评判记录表》。
2.学生在每个工种实训结束的后一周,实训教务办公室向实训教师下发班级实训成绩汇总记录表,供实训教师做最终成绩评定记录。
3.实训教师结合平时学生实训考核,按时完成全班实训学生成绩的汇总,并上交实训教务办公室。
4.为保证同类实习生实训成绩的公平性,各代课教师必须按统一的评分标准评判,教师不得随意更改或降低评分标准,学生实训期间,因个人原因未完成某次考核零件按零分处理,同时 对零分成绩在备注栏加以说明(未到岗、就业、请长假等)。
(三)实训成绩统计分析
1.学生实训成绩进行评定后,针对实训成绩实训教师要对各班整个实训情况进行分析和梳理。按照《实训成绩分析表》中项目和方式进行。
2.实训教师及时完成成绩分析,并提出后续改进措施,报教研组长审阅并签字,再上交实训办公室备案。
第十八条 日常教学服务保障
(一) 日常协调服务。各教研组做好组内各工种常规实训教学和临时教学工作的组织协调、日常的教学服务工作,实训教务办公室做好整个实训中心日常的教学中课程安排、调课、考试、教学和办公用品的领用、制度文件宣传等调度服务工作。
(二) 对外交流。实训教务办公室做好日常与学校其他部门有关教学的交流、沟通工作。
(三) 硬件保障。经营保障组做好实训教学日常的区域设施、设备的维护及修理、实训材料的供应等工作。
(四) 例会制度。每周教务员提前与部门领导沟通,确定实训中心例会的开展。
第十九条 工作纪律管理办法
(一) 考勤。严格按照学校有关考勤各项制度,实训中心全
体教职人员要自觉遵守部门上下班纪律,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擅离工作岗位(包括值班工作)。违规迟到、早退、旷工等各项工作时间、工作纪律按照学校相关制度处理。
(二) 各教研组长认真做好日常的人员考勤工作,每月按时上交实训办公室,教务员进行整理、统计、存档上报学校。
(三) 调课、替课及停课制度。实训教学进度表是实训中心组织、实施和检查教学的主要依据,授课教师必须严格按实训计划和教学进度表进行教学。课程安排表排定公布后,原则上任课 教师不得再提出关于上课时间、地点的更改要求。如有特殊原因必须调整、变动时,教师本人须向教研组长申请,或者教研组内部进行调整,在以上两者情况下,由教师本人或教研组长提前上报实训教务办公室申请处理,并说清授课变动情况,经教务办公室或部门领导批准后执行,教务员作登记处理。
(四) 教师必须严格执行课程表,不得擅自调课、停课。未经管理人员和相关负责人同意,任何人无权私自进行调、停课,或找人替课。
(五)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调、停课:
1.教师因生病、因事而无法及时上课的,组内可先安排教师上课,但及时上报教务办公室。
2.教师在任课期间经学校或实训中心批准外出出差和开会的;教务统一安排,并告之教研组。
3.其他特殊情况而无法上课的,各负责人及时协调。
(六) 凡因节假日、全校重要工作、运动会等安排,涉及到的调、停课,参照校历和学校下发的文件、实训中心教学安排执行。临时组织的大型活动或因突击性工作需要等特殊情况涉及到的教师统一调、停课,按学校教务处通知或实训教学安排执行。
(七) 调、停课、替课由教研组长、教务办公室(部门领导)确认、同意后执行,教师个人无权私自进行。
(八) 调、停课申请原则上应该提前两个工作日进行。
(九) 请假。日常工作中凡因事、病不能上班者,应事先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如遇特殊情况,口头请假者,事后补办请假手续。
(十) 其它如婚假、探亲假、产假等休假的办理按照学校相关制度执行。
(十一) 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职工在请假期间不能如期返回时,可电话告知原因进行续假,未经批准逾期不归者,按旷工处理。
第六章 技能竞赛与培训
第二十条 项目的前期准备。常规培训项目有数控工艺员考试、职业技能鉴定考试、培优班教学、技术比武以及技能培训等。这些项目在每期举行时,在部门领导的指导下,教务办公室要积极与学校相关部门以及班组长协商沟通,教师全力配合,掌握培训项目要求、学生情况、设备条件等状况,提前策划整个培训的方案,并与相关人员召开交流、探讨会,逐步确立培训细节。
第二十一条 项目的组织落实。培训方案确立后,便成立培训项目的执行组织,人员职责要分工明确,掌握培训项目环节,各自积极编写授课计划及内容,准备培训工作。
第二十二条 过程反馈、总结分析及考评。在培训过程中,授课教师和管理者须勤交流和沟通,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对于培训工作有部分调整时,须与教务员共同协商,向主管领导或学校相关部门及时反馈,解决问题。培训结束后,教务办公室组织相关人员按照要求对考试成绩进行分析评定。
第二十三条 资料文件的整理与归档。培训接收后,对于培训成绩,文件、数据等资料按照培训考试要求分别进行上报和整理存档,备查。
第七章 实训教学检查与评估
第二十四条 教学检查工作在部门领导的统一领导下,实行教务办公室、教研班组两级具体实施完成。
第二十五条 教务办公室每学期初,编制好本学期教学检查评估安排,明确每周的检查项目及时间节点。
第二十六条 教研班组在实训中心教学检查安排的指引下,策划本组日常教学检查安排,认真实施。
第二十七条 教务办公室日常负责检查项目包括;实训教学进度检查、实训教案检查、实训教学课堂质量月测评、实训成绩评判情况检查、教学日志记录检查等。
第二十八条 听课检查包括部门领导听课、班组长听课、教师互听。部门领导听课每学期不少于4次;主管教学领导和教务管理人员每学期听课应不少于本学期授课教师人次;班组长每月听课至少2次、授课教师互听每月至少2次。以月为听课节点,听课完成后,教务办公室针对本月各级听课情况认真进行总结梳理。并在本月最后一周的周工作例会上,反馈于各个班组并进行讨论交流,达成一致的改进措施,下达给各位老师。
第二十九条 部门领导、教研组长、教务员,随时对教学情况进行抽查,并在教务办公室记录抽查情况,备查。
第三十条 学生实训结束,由实训教务办公室组织召开学生代表座谈会,听取学生对实习教师意见和建议,并现场打分考评教师,及时反馈实训指导,并向教学主管校领导汇报。
第三十一条 每个月各项教学检查完成后,教务办公室进行汇总,对于在教学中违规的教师,根据实训中心绩效考核办法执行。
第八章 教研活动组织开展
第三十二条 教研活动要坚持效益原则,力求做到形式简单、内容丰富、安排合理、讲求实效、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形式多样。
第三十三条 教研活动计划应按要求时间编写上交,包括开展时间节点、主题内容、活动方式、活动方式等,要求具体详实,切实可行、严禁形式化、任务性、应付检查。原则上每月一次。一学期不少于4次。
第三十四条 所有教师必须按时参加教研活动,一般情况下不准请假,特殊情况需请假的,必须履行请假手续。教研活动参与情况计入教师的工作量考核。
第三十五条 教研活动管理的归口为实训办公室
第三十六条 每学期开学后一周内,各教研组须在实训中心总体教研工作计划、要点文件的指引下,结合本组实训任务,选定本组教研究工作内容、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教研活动计划,报实训教务办公室审核,部门领导批准。
第三十七条 实训教务办公室根据各组教研计划,按时间节点对各教研组教研工作的进展进行管理和指导。
第三十八条 每学期工作结束后,各教研组对本学期教研活动资料进行整理,并写出教研活动总结,一并交到实训教务办公室备案,教研活动组织情况计入教研组长的工作考核。
第九章 实训安全管理
第三十九条 实训安全管理按照《学生实训安全管理实施细则》执行。
第十章 附 则
第四十条 本细则由下列附件组成:
附件1:实训教学大纲
附件2:实训教学计划
附件3:实训教学进度表
附件4:实训材料计划表
附件5:听课记录表
附件6:实训成绩评判检查表
附件7:实训教研活动记录表
附件8:实训教师授课评议表
附件9:实训教学课堂质量测评表
附件10:教案检查记录表
附件11:教学进度检查记录表
附件12:实训教学日志检查记录表